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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科
发布日期:2013-10-30浏览次数: 字号:[ ]
    拟订全市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及具备一定水平、具有代表性的文艺院团、文艺品种进行扶持;协调全市文艺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文艺活动;组织、协调全市重点文化艺术科研项目攻关及重大成果推广;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负责全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指导所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0537-2348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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