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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3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对2017年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各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17年12月21日— 2017年12月27日召开了评审会议。评委本着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评审条件,认真审阅了呈报的评审材料,经评委集体评议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艺术系列评审通过67人,其中正高级13人,副高级54人;图书资料系列评审通过55人,其中正高级8人,副高级47人;群众文化系列评审通过71人,其中正高级10人,副高级61人;美术系列评审通过11人,其中正高级3人,副高级8人;文物博物系列评审通过31人,其中正高级4人,副高级27人。

  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合理,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本次异议期为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17日,共15天(工作日)。对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将征求意见采取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我们,以便及时报批公布。对提出的异议,也可以书面形式向高评委直接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山东省文化厅人事处(济南市和平路59号)

  邮政编码:250013

  附件:

  1.2017年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

  2.2017年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

  3.2017年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

  4.2017年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

  5.2017年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

 

山东省文化厅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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